Article 27
In force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秩序,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已依法办理登记;
(二)车辆投放区域按照要求设置电子围栏、蓝牙道钉等停车设施;
(三)运营信息接入政府监管平台,车辆投放、租赁和回收等信息按照规定提供给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四)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处理车辆性能、停放秩序等方面的投诉;
(五)启用实名认证,禁止向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提供车辆服务;
(六)配备必要的管理维护人员,规范车辆调度、停放、回收等管理;
(七)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强车辆检测和维护,及时清理占用道路、绿地等未在停放区停放的车辆,及时回收损坏、废弃车辆;
(八)随车配备安全头盔,及时检查、维护和清洁。
Local Regulations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