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施工单位、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优先安排建筑垃圾分类利用:
(一)工程渣土,用于工程自身或者运输至其他工程用于低洼填平、堆山造景、矿坑填埋等需要;
(二)工程泥浆,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回收生产利用,或者按照规范技术固化处理后用于基坑回填等需要;
(三)工程弃料、拆除弃料、装饰装修垃圾,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回收生产利用等需要。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