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东部新区建设发展的领导,统筹协调解决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东部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措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支持。

成都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动东部新区高质量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