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档案馆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检测,采取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证电子档案长期安全保存。对重要电子档案,应当采用磁介质、光介质、微缩胶片等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存储介质,进行异地异质备份保管,并定期检测介质的完好程度和数据的可读性。

档案馆可以根据需要建设灾难备份系统,实现重要电子档案及其管理系统的在线备份与灾难恢复。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