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长江、珠江、澜沧江、红河、怒江、伊洛瓦底江等水系云南部分的保护和治理。

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滇池、洱海、抚仙湖、程海、泸沽湖、杞麓湖、异龙湖、星云湖、阳宗海等高原湖泊的保护和治理,综合施策修复湖泊生态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