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运用科技、财政、投资、税收、人才、产业、金融等政策措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服用相结合的专利创造与运用机制。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和个人,根据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进行发明创造,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并取得专利;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促进专利的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率运用。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