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