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的科技成果,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应当及时转化运用。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可以无偿实施或者许可他人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