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农村的公共设施及3层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村(居)民自建的2层以下房屋应当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