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持和推进市场主体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省域碳普惠减排交易等活动,为绿色低碳转型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支持碳排放企业、大型活动组织者、社会公众等通过购买林业碳汇等碳减排量履行社会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