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报刊、出版、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单位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性宣传教育,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