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Article 35In force本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2008年5月30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同时废止。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Article 34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