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公益宣传教育。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学校等单位、组织应当适时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讲,组织地质灾害逃生演练。

Local Regulations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