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社区综合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等优惠政策。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用水、用电、用气、供热等费用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