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重点园区和其他条件成熟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省和市、县、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本园区(区域)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等规划,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已统一组织区域评估的,不再进行单个项目评估,但具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位于评估划定的危险性大、中等区段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