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实施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年度立法计划应当与立法规划相衔接。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草案、拟定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并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Local Regulations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