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8

In force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明确要求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规定的,有关部门应当自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对配套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关部门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规定的,应当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