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立法规划、立法计划中的立法建议项目来源包括:
(一)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
(二)有权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机关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
(三)向社会公开征集的立法建议项目;
(四)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中反映问题较多、应当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项目;
(五)需要立法的其他项目。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主要内容包括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的依据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