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媒体等开展献血公益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献血的认知度和参加献血的自觉性、主动性,营造关心、支持献血的良好社会风尚。

每年的一月为本省无偿献血宣传月。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