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引导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提供志愿服务、技术服务、捐赠、投资、资助等方式,参与潮汕传统民居的保护和利用。

对在潮汕传统民居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