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民政、市场监督管理、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养老服务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和信息共享机制,并通过信息平台接受公众查询,对严重失信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本市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养老服务监管体制。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将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医疗卫生行业、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和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纳入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引导相关机构持续优化医养结合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