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省和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川剧资源调查,认定、记录、收集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美学价值的资料档案、口述史和实物,编制川剧保护传承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省和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川剧资源信息征集渠道,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进行川剧资源调查,提供川剧资源信息。省和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