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由发包方持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等材料申请。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由承包方持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登记机构依法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