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主体,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气瓶充装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