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下列情形进行现场检查:

(一)接到举报、投诉或者取得涉嫌违法证据的;

(二)特种设备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三)在举办重大活动的场所使用特种设备的;

(四)特种设备依法应当实施检验而未检验的;

(五)上级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布置安全检查的。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