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电安全检查制度,配备合格的用电安全检查人员,并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工作。

用电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用电安全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用电检查证》。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