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按照财政管理体制、财务隶属关系对财政、财务事项实施财政监督,按照行政区域对会计事项实施财政监督。

上级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下级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监督的重大事项直接实施财政监督,也可以将本级监督的事项委托下级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实施财政监督。下级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管辖的财政监督事项提请上级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实施财政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