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Amended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企业、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企业、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因生产经营规模和安全风险较小,不能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与相关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