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违法增加企业负担的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违法增加企业负担,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要求企业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其他变相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企业,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