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当场出具检查通知书和行政执法证件。检查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

(二)检查内容;

(三)检查时限;

(四)实施检查的人员及其负责人。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