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各级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技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职责参与技术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