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消防救援部门应当将下列单位、场所的火灾预防、人员逃生自救和灭火救援常识纳入常态化消防公益培训内容,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宗教活动场所、民宿、客栈、农家乐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三)仓储物流企业;

(四)高层住宅小区;

(五)大型赛事、演出活动的举办场所;

(六)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场所。

支持将常态化消防公益培训深入开展到乡镇(街道)、村(社区)。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