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依法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会同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铁路等主管部门,建立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