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7

In force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散居孤儿、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及残疾未成年人的巡查巡访,发现未成年人因生活、教育、医疗、住房、监护等陷入困境的,应当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职责,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提供关爱帮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