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决定。

渔业主管部门或者水产种苗检测机构工作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本省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