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In force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服务到最终用户,并向其收取有关费用。最终用户按照如下标准确定:

(一)专有部分以单个业主作为最终用户;

(二)部分业主共有部分以该共有部分的业主作为最终用户;

(三)全体业主共有部分以全体业主作为最终用户。

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向物业服务人收取押金等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