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物业服务人被解聘、不再续聘或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告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以及所在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专业服务单位提供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秩序维护等基本物业服务,也可以在物业服务人应急备选库中委托其他物业服务人提供临时物业服务,签订不超过一年的临时物业服务合同;并在一年内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人。

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全体业主做好前款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