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湖泊管理单位或者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湖泊管理单位或者管理责任主体应当建立湖泊管理制度,加强湖泊巡查,对违反湖泊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