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从事专利代理、专利评估等专利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从事专利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专利中介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出具虚假报告;
(二)泄露或者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
(三)与当事人串通牟取非法利益;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五)其他损害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