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责任人应当在城市雨水行泄通道、易发生内涝路段、下沉式立交桥、下穿隧道等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区域,按照要求设置海绵城市设施警示标识标牌,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涂改、遮挡海绵城市设施警示标识标牌。

Local Regulations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