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三清山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对其所属职工及游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保障游览安全,并督促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者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监督检查。

三清山管委会应当在景区险要部位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警示牌,并不得超过核定容量接纳游客,以及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