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4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业务领导。乡镇广播电视站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委托,负责本乡镇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9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