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鼓励、引导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基础上,设立博物馆、陈列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等展示性、传承性的场馆,开展文化创意、文化体验、文化研究或者举办相关展览活动,展示和传播历史文化。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2,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