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学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加强网络素养方面的教育,指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培养未成年人获取、分析、判断、选择网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