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区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县、区、乡镇、街道应当明确承担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联动处置、跟踪反馈、监督检查、绩效考评、宣传引导等工作。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应急、市场监管、信访、金融监管、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以下简称网格联动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