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电梯乘用人应当遵守电梯安全使用规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门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电梯;

(二)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物品乘坐电梯;

(三)使用乘客电梯运载电动自行车等带蓄电池的交通工具或者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带入电梯;

(四)在电梯内打闹、蹦跳、敲打等;

(五)损坏电梯操作按键、标识标志、报警装置及其他附属设施;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攀爬、逆行以及在其出入口滞留或者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安全区域外;

(七)非紧急状态下使用紧急停止装置;

(八)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