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本市城六区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由市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和蓝田县、周至县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由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和蓝田县、周至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