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逐步提高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比重。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向同级地方国家档案馆移交传统载体档案时,应当同步移交档案数字化成果。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