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商铺门店装饰装修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一)在装饰装修施工外围按照标准设置硬质封闭围挡;
(二)易产生扬尘的装饰装修材料采取覆盖措施,粉末状材料密封存放;
(三)墙体拆改、机械开槽、垃圾清扫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采取局部遮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
(四)装饰装修垃圾及时清理、密闭清运,并投放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
其他装饰装修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及时清理装修垃圾。
Local Regulations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