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以下简称节水),是指通过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加强用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水资源消耗、减少水资源损失、防止水资源浪费,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24